沈阳防疫津补贴申请指南,政策解读、流程详解与注意事项
智谱AI
2026年08月11日 03:25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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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疫津补贴的意义与设立依据
自2020年以来,新冠疫情对全国经济社会运行带来严峻挑战,沈阳市作为东北重要中心城市,在多轮疫情防控中涌现出大量一线防疫工作者,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权益,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疫工作,沈阳市根据国家《关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激励保障的指导意见》(国卫发明电〔2020〕7号)及辽宁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辽卫发明电〔2022〕15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本地实际,设立了“沈阳市疫情防控津补贴”(以下简称“防疫津补贴”),用于补贴在疫情防控中承担特定任务、付出额外劳动的人员。
该政策不仅是党和政府对防疫人员的关怀,更是维护社会稳定、凝聚抗疫力量的重要举措,通过津补贴发放,既能减轻防疫人员的经济负担,也能提升其工作积极性,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坚实保障,本文将从申请对象、条件、流程、材料等方面,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全面指导。
申请对象:谁可以申领防疫津补贴?
根据沈阳市卫健委、财政局联合印发的《沈阳市疫情防控津补贴发放管理办法》(沈卫发〔2022〕82号),防疫津补贴的申请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,需同时满足“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参与疫情防控”及“承担特定防疫任务”两个核心条件:
(一)一线医疗卫生人员
- 定点医疗机构人员:包括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、北部战区总医院等定点医院中,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患者诊断、治疗、护理、检验、转运的医务人员(含医生、护士、技师等),以及院内感染控制、后勤保障(如物资配送、环境消杀)等直接服务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。
- 核酸采样检测人员:在全市核酸采样点、检测实验室(如金域医学、迪安诊断等第三方机构)从事样本采集、运输、检测、结果上报的工作人员。
- 流调溯源人员:市、区县(市)疾控中心参与流行病学调查、密接者判定、轨迹分析的流调队员,以及公安、大数据等部门配合流调的工作人员。
(二)社区(村)防控人员
- 基层工作者:街道(乡镇)、社区(村)两委成员,以及网格员、楼栋长等直接参与社区封控管控、物资配送、核酸检测组织、特殊群体(独居老人、孕产妇、慢性病患者)服务的人员。
- 志愿者:在社区(村)备案登记,且连续参与防疫志愿服务满7天以上的志愿者(需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及社区证明)。
(三)重点场所防控人员
- 交通卡口人员:在沈阳桃仙机场、火车站、公路卡口等交通枢纽,负责体温检测、健康码查验、核酸查验的工作人员(含公安、交通、城管等部门派驻人员)。
- 隔离场所人员:集中隔离点(如酒店、方舱医院)内负责隔离人员管理、健康监测、环境消杀、物资保障的工作人员(含第三方服务人员)。
- 物资保供人员:参与生活必需品(蔬菜、粮油、药品等)生产、运输、保供的企业员工,需由所在单位统一申请并提供保供任务证明。
(四)其他特殊群体
- 参与防疫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:因疫情防控需要,被单位抽调参与社区值守、流调支援、物资调配等非本职工作,且连续参与满5天以上的在职人员。
- 因防疫受伤人员:在防疫工作中因公受伤或感染新冠的人员,可额外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或医疗补贴(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认定材料)。
申请条件:满足这些要求才能申领
并非所有参与防疫的人员都能自动获得补贴,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时间条件
参与防疫任务的时间需在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“应急响应期间”内(如2022年3月-5月疫情期间、2022年11月-12月疫情期间等),具体以每次疫情发布的“防控任务起止时间”为准,临时性、短期的防疫任务需由所在单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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